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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政策 | 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政策
通知公告 | 2024-02-05

 

河北省人才引进政策

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政策

 

选拔条件

在自然科学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科研工作,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备某种专业特长,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提供重要科学理论依据,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并符合一定条件。

 

享受待遇

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选经省政府批准后,以省政府名义颁发《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》证书,在职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工作津贴200元,以及医疗保险、专家休假疗养等其它待遇。